中國臺灣網10月3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,臺灣何姓男子與李姓女子共赴汽車旅館開房間,何妻兩度報警捉姦,第一次只找到丈夫內褲,第591二次拖延半小時開門,兩男女辯稱只在旅館內唱歌,沒有發生性行為,檢方認罪證不足,處分不起訴。
  高雄地檢署表示,何妻分別於今年1月和4月間,得知丈夫和李女到汽車旅館,便報警陪同前往捉姦,第一次何某和李某慌張走避,現場遺留何男內褲;第二次兩人拖延30分鐘租辦公室才開門。
  何某和李某都承認進入汽車旅館共處一室,但是只在旅館內唱歌,沒有通姦或相姦行為,何妻提告妨害家庭,高雄市警方移送網站優化高雄地檢署偵辦。
  檢察官認為,何某和李某同赴汽車旅館消費並共處一室,兩人關係顯非比尋常,行徑也啟人疑竇,但若通姦、相姦罪成立,要以發生姦淫行為為要件,且須達男女性交的程度。全案罪褐藻醣膠證不足,難以通姦罪嫌相繩,處分不起訴。(中國臺灣網 高旭)
  責任編輯:許巧娜  (原標題:妻子捉姦只找到老公內褲證據不足租屋網通姦提告不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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